对付小区乱停车的最佳办法
小区乱停车解决方法如下:1、可以叫物管公司保安来把车停好;2、当车子被其他乱停车业主的车子挡住出路的时候,可以随时要求物管公司保安或工作人员处理,物管公司有义务处理,物管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处理,就要承当连带赔偿责任;3、物管公司最好在平时就和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联合发个告示通知,本小区乱停车可能就要被拖车并承当拖车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规定有哪些1、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2、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4、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怎样整治小区里那些乱停车的?
第一, 小区内有些司机会将自己的车子停在别人的停车位上,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在车位上放置一些障碍物或者是注明这个车位是私人车位,提醒他人不能随意停放。如果还是不行的话,我们可以在车位上安装智能车位锁,它能够有效的防止他人占用自己的车位。 第二、有些车位为了方便,会将车辆停在路口禁区,车库门前等等,物业也可以在禁止停车的范围内粘贴违章禁停的标志,提醒车主这里是不能停车的。物业也需要并且加强巡逻,如果发现有人乱停车要及时制止。对于外来的车主,物业可以引导其将车子停好。物业也可以在禁止停车的范围内,栽种一些花草,并且设置好指示牌。 第三、 有些小区是因为停车位不够,因此出现了乱停车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物业可以和业主管理委员会协商,将小区的空地或者是绿化带改建成停车位,方便业主停车。或者车主也可以将车子停在小区周边的公共停车场。 第四、 如果业主碰到了乱停车现象,业主可以告知违停的车主这种行为不是恰当的。如果违停的车辆占用的主要通道,导致其他车辆出现困难,我们可以联系物业或者是拨打110,请他们联系车主。
停车场管理法律法规
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法律依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停车场是指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
停车法律法规
法律分析::停在停车场,停在路边画有停车位的线内,停在路边画有白实线的线内,学校、医院、超市附近在路边顺向停车,驾驶员留在车内但以上都要注意,不能在单行线上逆向停车;留意交管部门发布的临时交通管制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住宅小区必须有公共停车位吗
法律分析:是的,一般来说,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开发商所有,开发商通常会在售楼的同时售卖车位。不过,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有哪些1、关于小区停车位的规定如下:(1)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2)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二、物业私自改停车位怎么办1、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2、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3、业主代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