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1、官方网站查询:登录临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输入个人身份证信息,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等信息内容;2、电话查询:拨打12329公积金热线,按语音提示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3.窗口查询:将个人身份证带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或各区县个人公积金管理机构。由于公积金数据每天都有新的变化,现场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结果是最准确的。以上是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的相关内容。公积金的作用1.买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年利率远低于商业贷款;2.租房:使用个人公积金租房可以减轻经济工作压力;3.室内装修:个人公积金可用于房屋装修;4.房屋建设翻新:公积金也适用于翻新房屋建设;5.重疾费用:如果发生重疾,可以用个人公积金支付。本文主要写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余额的知识点,仅供参考。
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可以打开页面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固定电话查询:请拨打临沂市公积金查询热线(12329)进行查询;
2、手机短信查询:
(1).移动手机用户编辑手机短信CXLYGJJ+身份证号码 发送到 10658666
(2). 联通、小灵通用户编辑手机短信身份证号码发送到 1065626222【摘要】
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提问】
可以打开页面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查询。
其他查询方法:
1、固定电话查询:请拨打临沂市公积金查询热线(12329)进行查询;
2、手机短信查询:
(1).移动手机用户编辑手机短信CXLYGJJ+身份证号码 发送到 10658666
(2). 联通、小灵通用户编辑手机短信身份证号码发送到 1065626222【回答】
临沂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
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式如下:可以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可以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前往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临沂住房公积金查询中心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的办法: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临沂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方法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变,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提取人签订公积金提取协议,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将提取资金划入到提取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中。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住房所需提取,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有购房、建房、装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个人账户公积金;2、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缴存人本人或家属若患重大疾病,或需要做重大手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3、生活支出提取,公积金缴存人被例为低保户,贫困户,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家用;4、销户提取,公积金缴存人离休、退休,或出国定居、死亡等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公积金账户,注销公积金账户可以一次性将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提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1、住房消费情形:(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2)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3)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5)其他住房消费;2、其他情形:(1)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2)户籍迁出本市;(3)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4)退休;(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6)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8)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的流程具体如下:1、个人申请:(1)提出申请;(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2、单位审核(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1)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2)核定提取金额;(3)收集备案资料;(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4、办理提款手续(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2)个人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开具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开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可提取一次。其它情形的提取,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用转账支票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提取现金支付发给职工个人。综上所述,办理提取申请首先职工需要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放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